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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清白之辈(2 / 2)

“开什么车?这还有女士在场呢。”王煜拿瓜子壳丢他。

一丢一个准,宋小狮刚擡起脚,就看见柏一闻侧身,护住了王煜。

行凶不成,宋小狮觉得自己又被迫吃了一嘴狗粮,默默地把腿放下了,嘴里蹦出一句“靠。”

喝了几口酒,大伙就聊开了。

原来王煜和柏一闻谈了恋爱,两人在一起都五六年了。

赵越的生意越做越大,开起了连锁酒吧。

沈允竹的乐队小爆了一把,在文青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,哪里的音乐节都有她。

今晚的两个主角一直很安静,易知秋安静的听,偶尔吃点零食,娄牧之则是安静地扣着他另一只手。

身处其中,易知秋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,他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都向着既定的轨道前行,只有他还停留在十年前。

“大易怎么不说话?”宋小狮问。

易知秋面上维持平静,瞥他一眼,反问:“我以前话多?”

“你以前不是话多,”宋小狮挤兑他:“你那是话痨。”

“滚蛋,”易知秋笑着说。

他一笑,娄牧之就笑了,在座的认识他俩好些年,鲜少见到凛若冰霜的娄牧之笑成这样。

一曲毕,台上的乐队下场,酒吧暂时换成了轻缓的纯音乐。

“竹姐,难得来一趟,唱一首,”侍应生擡来一打啤酒,搁桌上放好,赵越挨个斟满。

沈允竹还没接话,胡蝶玩笑道:“我们竹姐的出场费贵着呢,你想好了么就敢请人上台?”

“请不起瞎请呗,”赵越哈哈笑,挤眉弄眼地说:“你要不唱我可就请别人了。”

沈允竹直接撂下一句:“该请请你的。”

话音刚落,娄牧之就站起来了,易知秋惊讶的偏过头,只见他迅速俯身,在他耳畔快速说了一句话:“好好听。”

炫目交织的灯光忽地熄灭,再次亮起来时,娄牧之抱着一把吉他,出现在舞台中央。

变换的光晕照亮,舞池中的客人几乎都停了下来,纷纷朝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和窃窃私语。

“那是谁?新来的驻唱歌手吗?”

“不知道,没见过。”

“应该是酒吧老板的朋友,他们刚刚一起来的。”

“这么好看的一张脸,我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呢。”

在一片人声鼎沸里,易知秋紧张地攥紧拳头。

吉他很眼熟。

相思木,介于玫瑰木和枫木之间。

一束闪烁的白光打在娄牧之身上,他低头拨了两下琴弦:“我很多年没碰过吉他了,不过今晚我想唱首歌。”

易知秋坐在黑暗里,看着台上发光的人。

“我有一个爱了十四年的人,十年前,我不小心把他弄丢了。我等了很久,才等到他回来。”娄牧之偏头,看向远处的男人:“易知秋,这首歌是给你的。”

修长的手指按住琴弦,泄露了一个前音。

“《清白之辈》”

那眼神犹如飓风袭来,有如实质地踩进易知秋的胸膛。

台上的人双眸明亮,燃起光。

风吹荡,漾起纯白时光。

蒲扇摇晃着炎夏,阳光撒遍淮江,

老钟转得很慢,平静而悠长,

我豆蔻初开,你红衣明朗。

白兰花,杨梅汤、落日,晚霞,年少过往。

你凝望我眼眸,爱意奔上星空。

我嗅你衣角香,跳动撞晕心脏。

你是我唱得不够动听的旋律,

是我拙劣笔迹画不出的呼吸,

是我想梦不敢梦的梦境。

混沌是你,

清醒是你,

沉默是你,

炙热是你。

我只是一柄破旧的琴,

你却为我奏最优美的爱情。

我只是遗落的一行字迹。

但你抒写我的名。

十年大梦匆匆一场,肩膀染了尘色又何妨?

从不曾遗忘,你的清澈目光。

一直在心上,我的清白脸庞。

十年大梦匆匆一场,堕落无间又何妨?

我在原地等风,等你回望。

再把故事续讲。

光影如纷飞的银粉,娄牧之穿着白衬衣,俊朗,精致,还有那股疏离劲儿都跟年少时相差无几。

舞台背后的荧幕映出他的脸庞,他高挑且瘦,像某种绿色植物,修长白皙的手指抚过琴弦,晃出一连串热切而温柔的旋律。

易知秋听得出神,恍惚间,他竟分不清这是十年后还是十年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