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务总监随即递上一份详实的抗辩报告,逐条拆解红川公司提出的62项专利:“首先,23项专利已过保护期,17项技术实现路径与我方完全不同,12项存在重复授权问题,这52项专利根本不构成侵权;
至于剩余10项有效专利中,三项专利我方技术应用早于贵方专利申请日,且有完整的研发记录佐证,属于自主创新成果。剩余专利要么与我方的商品不相关,要么我们已经取得其他相似专利的授权。”
吉姆的脸色肉眼可见地沉了下来,他快速翻阅抗辩报告,指尖在纸张上划过的痕迹带着几分急促。
作为常年游走在专利诉讼灰色地带的“专业人士”,他自然清楚报告中的证据链有多扎实,那些过保护期、重复授权的专利,本就是他用来堆砌威慑力的幌子,真正能拿上台面的有效专利本就寥寥无几。
“即便部分专利存在争议,但贵方产品与我方核心专利的技术相似度无法否认!”吉姆强装镇定,试图用气势挽回局面,“我们还有多项覆盖手机核心功能的基础专利,贵方产品只要在全球范围内销售,就绕不开这些技术壁垒。”
“技术相似度?”马元龙嘴角勾起一抹淡笑,示意技术部代表补充,“王工,麻烦给吉姆先生解释一下我们的技术实现路径。”
技术部代表王工推了推眼镜,调出早已准备好的技术对比图谱:“吉姆先生,以你方声称的‘屏幕多点触控优化’专利为例,贵方采用的是传统电容感应算法,而我方使用的是自研的超声波定位技术。
两者的硬件架构、软件逻辑完全不同,只是最终呈现的用户体验相似而已。这在行业内属于‘殊途同归’,并不构成侵权。”
他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至于你方所谓的‘核心基础专利’,其中四项我们已通过交叉授权获得使用权,另外三项,我们的替代技术方案早已研发完成,若真要对簿公堂,我们完全可以在三个月内完成产品迭代,彻底规避相关专利。”
这番话如同釜底抽薪,让吉姆的脸色彻底失去血色。
对于繁星科技这样的科技巨头,技术迭代速度极快,所谓的“专利壁垒”,除非有着不可替代性,否则根本困不住对方。
会议室陷入短暂的沉默,吉姆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,眼神闪烁不定。
他此次前来,本是想借着繁星科技全球热销的势头敲一笔巨款,却没料到对方早已做足功课,不仅戳穿了他的虚假诉求,还手握随时可以规避专利的底牌。
“马总,不管怎么说,你们的产品都侵犯了我们的专利……”
吉姆与他的团队自然不会就此罢休,开始从不同角度证明,启明手机与天枢手机使用了红川公司的专利。而繁星科技的法务与技术代表则逐条反驳,不停地将两者分离开。
双方你来我往,足足拉扯了三个小时,直到临近中午,吉姆的语气才褪去了最初的强硬。
“马总,专利诉讼对双方都是消耗,我们也并非一定要走到那一步,咱们各退一步如何?只要贵方支付合理的授权费用,我们可以将列表中的62项专利授权给贵公司使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