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下定决心,要好好的和这里打交道,努力学习,让自己的部落也繁荣富强起来。但这样是要征得这里的首领同意的,在征求过魏瑶和语的意见之后,他很开心的去参加学习了。
求主要学防御和武器的制造,而漪就学习居家生活方面的常识,比如饲养动物,制作锅、碗、筷子、勺子、编筐等器具。
还有两个救回来的雌性,据说部落没了,人都死掉了,没死的也被狼人吃了,就剩下她们两个了,所以她们请求得到收留。在这个世界,雌性因为稀缺,是很受欢迎的。理所当然的,她们被留下来了。
从狼人部落拿回来的兽皮,正好解了燃眉之急,转眼间一个个的“蒙古包”就出现在了营地上。每个人都参加了这项轰轰烈烈的造屋运动,干劲十足。只是这样的话,大院子里真的是没什么地方了,除了一块小空地,到处都是蒙古包,看样子,扩大建设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。
第二天,新来的人都被分配了下去,由先来的人带着参加劳作。那些新来的人哪见过这些,惊讶诧异自不必说,一个个老实谨慎的跟着学,跟着做事。
只是这天晚上发生了一个小插曲,新来的雄性野人为了争夺仅有的几个雌性,居然大打出手,完全不顾及别人。这让魏瑶非常生气,立即叫语镇压平息了这场殴斗。在仅剩的那小块空地上,三令五申,同一个阵营的人不许恶斗。
说教是语进行的,他严厉训斥了打斗的雄性并言道,“要想好好活着,就必须团结一致,狼人正虎视眈眈的窥伺这这里,谁再浪费力气自己人厮杀,就得赶出去。”
这使得新来的人都怕了,凭己之力,在这样寒冷的天气,要想活下去,那是痴人说梦。所以,这个插曲就这样的结束了,要想求偶,那就老老实实的跳求偶舞去吧!这个是被允许和赞成的。
绯姆妈的二儿子莫也在人群中,他不是斗殴中人的一员。不是因为他不需要雌性,而他看上的人不是别人,正是语和沐的母亲兰姆妈。
他没着急去跳那种“地球自转”舞,莫从小就认识兰姆妈,他们的年岁相当,只是那时候兰姆妈皮糙肉少,骨瘦如柴的,实在叫人没什么胃口。
可是现在,不一样了,兰姆妈已经变胖了,圆滚滚的,一走路都颤悠。皮肤也养得比许多人都嫩白了,被飞速长肥撑起来的皮肉上,连个褶子都看不见。一下子就让莫给相中了,太可人了,真是让他垂涎三尺。
自从东方部落被狼族攻打,莫的雌性就死了。他雌性的其他两个雄性也死了,所以莫就是孤身一人了。但是莫并不着急,兰姆妈年纪比较大,和她能匹配的野人并不多。
再说,兰姆妈可是语的姆妈,现在语的地位在这个新部落里,已经和在东方部落里不一样了,明眼人都看出来,他是这个新部落里雄性中的领袖人物。
莫还是有点头脑的,他决定问过自己的母亲兰姆妈和自己的妹妹莉的意见,然后再进行下一步。兰姆妈原来的雄性语的父亲早就死了,沐的父亲杳无音信,那么兰姆妈就是没有雄性的了。
莫是原东方部落首领绯姆妈的儿子,所以他也是有一些见识的,想法自是和其他野人不同,他默默的站在人群中,看着几乎不认识了的语,心里也是惊叹的,真是变样了,大变样了!
语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,让人愿意跟随并听从他的话,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呢?莫解释不出来。如若魏瑶知道他心中所想,一定会告诉他,那是一种自信的魅力显现出来的气质。
就像一个帅哥,抠抠搜搜的,拿钱包,半天舍不得掏,和意气风发,随手就抽出来一堆印有印花的纸,这种感觉完全不同。自信,是气质的一种表现形式。
因此,语此次用智慧攻打狼人族的巢穴,回来后不仅受到其他人的称颂以外,更得到了魏瑶的赞美。他的自信心高涨,美得都找不到北了。
语终于,用自己的智慧博得了魏瑶的青睐,就算以前魏瑶称赞他也只是表现在武力上,可是这次,完全不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