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说他肢解人家取素材,看起来和泄愤也没什么区别就是了……
罗洛这边刚结束紧张刺激的冒险,正在大丰收的同时,他的领地也迎来了一支向往大丰收的军队。
明绿的雄鹰旗飘扬在灰河的上空,远远望去一片猛禽成群结队,排成整齐的队列朝着前方而去。
拉姆斯站在石塔堡的瞭望台上,从小作为公爵第一继承人长大的他接受过良好的贵族教育,虽然不至于对全国贵族纹章如数家珍,但最起码北境六省中有头有脸的各派人马他是不会认错的。
“哼,吉姆·贺拉斯地盘离的挺远,来的倒是真快。”拉姆斯脸上满是不屑,
“这家伙可配不上高贵勇猛的雄鹰,他只是个秃鹫,一个空有庞大骇人的体型,却只敢追逐死肉,丝毫没有勇气的懦夫罢了。”
他身边先知智者打扮的副手笑了一下,白花花的胡子下发出苍老而富有智慧的音节。
“我的公爵,这只秃鹫选择追随您,便代表在他看来,您已经必胜无疑。”
“那可不用他看,我本来就必胜。”
拉姆斯显然已经把他来到兰佩路基领之前的数次惨败抛到脑后了。
毕竟只有笑到最后,才是真正的赢家。
想到这,他伸手摸上脸,很努力地纠正了表情后,终于露出一个还算得体的笑容。
“走吧,去迎接一下我们的秃鹫……噢,雄鹰伯爵吧,这家伙就算没什么本事,这身家体量,也足够成为我们吸引其他领主的信号了。”
石塔堡虽然也靠河,但没有足够大的港口容下这些船,所以吉姆·贺拉斯伯爵的军船必须继续往上,直到石塔镇才有合适的登陆点。
不过那里实际上也很挤,只是勉强够用而已。真正最合适的地方是兰佩路基家族的灰河镇港口,但出于政治考虑,贺拉斯伯爵不可能让弗洛斯拜恩公爵骑着马追到灰河镇去,就只能将就了。
当他的船只靠岸,军队一下船,就见到整齐而华丽的队伍列在两侧,上百铠甲鲜明的旗帜,手持旗枪,列出一条荣誉与尊严的道路。
一眼望去,道路的尽头,弗洛斯拜恩公爵本人,居然正在快步向他迎来!
这是何等的礼遇!
吉姆·贺拉斯颇为惊讶的同时,也十分满意这种安排。
他之所以这么快赶来参加联军,不就是为了这个态度?
两位继承人争权夺利,连皇室都派出军团很插一脚,北边大草海的野蛮人又蠢蠢欲动,北境势力的洗牌已经势在必行。
来的路上,他得知不少目光短浅之辈选择了明面实力更强的次子时,忍不住嗤之以鼻。
一群蠢货,分裂了的弗洛斯拜恩家,何德何能与皇帝陛下相敌?「利剑飞龙」军团的出动,就已经表达了皇帝陛下的立场,可笑北境这群家伙,肌肉练到了脑子里,这都看不明白。
他贺拉斯家蛰伏了千百年,一直稳稳妥妥,从不冒险,被嘲讽为秃鹫。
但今天,就该是这只秃鹫振翅翱翔,一飞冲天,变成真正雄鹰的时候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