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人活着,也需得有所渴望。
周涯同他家姑娘过着小日子,却苦了一片痴心的长妤郡主。
姜宛年方十八,正是到了嫁人的好日子,可怜她觉皇城那么多好儿郎的求亲,一颗心烙在周涯这个冰坨子上,怎么也放不下了。
庭院里百花萎尽的那日,一顶软轿停在周府门前。
郡主提起裙子下了轿,大门正对着她敞开,姜宛捧着一颗少女春心,一只脚踏进去之前,先朝里望了望。
她想,说不定恰巧望见周涯负手而行的身影,或他正要出门,一抬眼,同她四目相对,那时他一定会看见她今日花了三个时辰细心打扮的样子,看见她眼里的倾慕和温柔,然后一见倾心。
可那日,长妤郡主朝里张望的时候,却瞧见一个红衣俏丽的身影,十六七岁小女孩儿的模样,坐在前堂的门槛上,一只手托了一个盘子,盘子里放着点心,另一只手不停地从盘子里拿出点心,直往嘴里送。
从小背数十遍《女戒》,被宫廷繁琐礼仪浇灌长大的姜宛就想,这怎么像话,哪有坐在门口吃东西的道理,这要是在她家,早被一顿鞭子狠抽,一脚踹进柴房,关个十天半月不可。
可那女孩儿吃东西的时候,虽则谈不上半分文雅,却那么好看,一张小脸又白又软,被满足糕点撑的鼓起来,像个皮薄汤多的小包子。
小包子片刻吞完了一盘桂花糕,心满意足的擦擦嘴,站起来,伸了个懒腰,抬眼时,恰好装上郡主姜宛一双剪水的眸子。
周婴记得她,三年前飘进绛云阁的那条手帕,她一直揣在怀里,想着什么时候给哥哥瞧一眼,可三年过去了,那条帕子被她时不时拿出来抹抹嘴上残渣,擦擦手上吃完糕点沾的芝麻,用的愈发称心,愈发拿不出手了。
她瞧着这个小姐,有些心虚,呵呵一笑,“找我哥哥是吧,可这个时辰,他的回笼觉还没醒呢,不过小姐莫急,小姐生的这样好看,我这便揪他起来,小姐进屋喝口茶,等一等罢。”
长妤觉得这小孩儿说话前言不搭后语,却很有些意思,正想抬手摸摸的她的头,却这时,回笼觉睡醒的周涯晃晃悠悠自后院走来,一件薄衫,也不是什么好料子,松松垮垮穿在身上,却穿出了一股出尘的味儿来。
他似瞧都没瞧见她一眼,径直就走向了红衣的女孩儿,脸上原本还带的困意,阳光一照,清风一吹,就消失无踪了,只留下了一抹浅浅的笑,熨帖在眼角眉梢。他极自然的伸出手,捧起周婴的脸,替她擦干净嘴角的残渣,又顺手往脑袋上轻轻拍了一巴掌,道:“又在偷吃,明天我将厨房锁上,看你到哪里去偷。”
长妤眼巴巴的站在一旁,眼巴巴的等着周涯瞧见自己,双手攥着一块儿手帕,一颗心又像兔子般砰砰跳起来。
等他终于偏了偏头,望见站在门口的她时,却迟疑了。
半晌,才道:“姑娘是。。。。。。”
他的心眼倒真大,不过三年,便不记得她了。
长妤郡主转过身,一身罗纱,水汽氤氲着,头也不回的走出他的小小的府邸,却在坐上轿子走了许久后,又掀开后帘,望着周府的方向,长长的叹了几口气。
她同他的交集本就那么一两次,一两次都在森严皇宫,打个照面就擦肩而过,她因欢喜他,所以才记住他。可他眼里从未有过她,记不住,也实属正常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