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,同源市本土商人周安之开始通过多种渠道,表达对同鑫矿业矿权的“兴趣”。之后匿名举报信寄到省纪委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煤炭工业局,直指路柏舟偷税漏税、违规私采、非法行贿。案子爆发,办案周期不到三个月,从立案到判决,草率到令人发指。证据链残缺不全,关键证据只有口供,没有物证,没有审计报告,没有第三方评估。路柏舟被判十二年,同鑫矿业被查封、拍卖。
2003年下半年,安鸿实业以评估价五折的价格,接手同鑫矿业。
协议转让,不是公开拍卖,不是招拍挂,是指定买家、定向转让、定价转让。价格呢?
材料里附了一份当年的资产评估报告摘要,同鑫矿业的净资产评估价是四亿,安鸿实业最后的收购价是两亿,打了五折。
二亿买了一个年产百万吨、深部矿区还有上亿吨储量的优质煤矿,这个价格,连专家评审都说“偏低”。
之后三年,煤价继续高位运行,同鑫矿业年均净利润过亿。
材料里夹着几张照片,一张是路柏舟穿着囚服站在被告席上的,五十多岁的男人,头发花白,面容憔悴,但眼神里有种倔强的、不肯低头的东西。
一张是一家矿工家属在矿门口拉着横幅——“路总是好人,还路总清白”。
横幅是白色的,黑色的字,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刺眼。
董远方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,手指停了一下。
突然想到昨天看到的一份文件,抬头是“云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源市煤炭资源整合重组的批复”,签发人一栏,是一个他熟悉的名字,劳景山。
董远方放下材料,靠在沙发背上,闭着眼睛。
手指在沙发扶手上轻轻叩着,叩了一会儿,停了。
他想起了昨天下午,劳景山来他办公室汇报的那件事。
“书记,市国资委、云同投资集团和市属云旺煤业集团联合起草了一个方案,想对同源市的煤矿进行重组整合。核心是收购安鸿实业手里的一些煤炭资产,包括同鑫矿业。方案已经酝酿了大半年了,各方面条件都成熟了,想请您尽快上常委会表决。”
当时他没多想,市属国企收购民营煤矿资产,在煤炭行业整合的大背景下,是很常见的事。
他只是说了一句“我看看”,把方案留在了桌上,还没来得及翻。
现在,他忽然明白了。
安鸿实业手中的同鑫矿业,是一块滚烫的山芋。
路柏舟的案子虽然结了,但疑点太多,经不起推敲。
一旦有人较真,翻出来重新查,周安之吃进去的,不仅要吐出来,还要搭进去更多。
所以必须尽快出手,把这块矿权变成现金,然后干干净净地离场。
而最好的接盘侠,就是市属国企。
国资委牵头,投资集团出钱,煤业集团运营,一切都是“正常的市场化行为”,一切都是“合规的国有资产运营”。